民营加油站经营权的取得路径

时间:2024-09-27 10:26

   

《2023-2028年中国加油站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中国境内加油站总量达11.9万座,其中两大主营加油站数量占据了中国境内加油站总数量的45%左右,民营加油站占据50%左右。

 

由于国家的政策放开和灵活的经营模式,民营加油站如今已占据全国市场的半壁江山,致用律师将结合多年来服务民营加油站的经验简要介绍几种民营加油站经营取得路径。

 
 
 

一、自拍地新建

 

自拍地新建加油站,即民营企业作为商务部门所规划确认的特定加油站选址的土地使用权人,在该土地进行加油站的建设施工。由于加油站用地的特殊土地性质,自拍土地新建加油站应当遵循严格的程序。

 

对于新建加油站的土地,须先由新建加油站所在地的商务部门选定加油站的布局地点,并就规划指标向省级商务部门提出规划确认申请,由省级商务部门对规划确认申请进行审批,并核发规划确认文件。之后,由国土部门组织进行加油站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程序。竞买成交后,由土地使用权人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协议、向国土部门支付土地出让金,并办理土地权属证书。

 

在新建加油站的过程中,土地使用权人在加油站建设工程开工之前应向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涉及规划、报建、施工等事项的文件和手续。

 

建设完工后,由土地使用权人组织竣工验收并向主管部门申办相关验收文件,由规划部门对加油站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进行核实,经核实符合规划条件之后再由业主组织竣工验收并办理竣工验收相关文件和手续。通过各项验收之后,由土地使用权人向主管部门申办相关经营证照,按规定取得加油站的经营权。

 
 
 

 

 
 
 

二、股权转让

 

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完成对加油站经营权的取得,即收购方通过购买标的企业股权,以变更加油站主体的股权结构工商登记实现对加油站的经营。其中,股权转让协议作为股权转让交易模式下的核心,是转让方股东将其在公司中的股东权益让与受让方,受让方由此取得股东资格而签订的合同。

 

股权转让合同的价款及支付条件条款作为股权转让合同的关键条款,应当进行重点关注,综合考虑加油站的资产状况、信用记录等并进行评估,确定价格和支付方式,仔细斟酌股权变更登记及股权转让方的合同义务等重要节点。

 

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前,应对加油站进行尽职调查,查清加油站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行政风险。后期则重点关注加油站的交接工作,加油站的交接工作主要包括资产和证照手续的交接。

 

资产方面,主要为加油站的图纸、资产清单、现场及实物设备状态,例如土地、站房及附属构筑物、设施设备、库存等。证照手续方面,应当要求转让方将加油站所属相关证照手续一一列名核实,将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或补办的手续列明并明确责任方。对于交接的资产和证照手续,应当制作具体的交接明细清单并签订交接纪要。

 
 
 

 

 
 
 

三、租赁经营

 

加油站的租赁经营主要是指承租人支付租金,而出租人将加油站原经营类证照变更至承租人名下,将加油站部分资产交付给承租人租赁经营。

 

租赁经营加油站项目,应对出租人的出租意向、履行能力、资信状况、是否为该加油站的实际权利人等情况进行相应调查。此外,应对该加油站资产状况、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证照手续是否齐全等问题进行了解和明确,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属方面、站房及附属设施方面以及加油站证照手续资料方面等。 

 

确定租赁意向并进行细致了解后,应当对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并与出租人签订正式的民营加油站资产租赁合同。如租赁的民营加油站为公司所有,还需要该公司同意出租的股东会决议;如租赁的加油站为公司的分支机构的,应与设立该分支机构的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如租赁的民营加油站为自然人所有,除本人签订合同之外,最好要求其配偶出具同意出租的书面承诺书,以避免日后可能的纠纷。

 
 
 

 

 
 
 

四、承包经营

 

通过承包经营模式取得加油站的经营权,即在不改变加油站所有权权属的前提下,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由承包方对加油站进行经营管理,发包方与承包方往往通过签订加油站承包经营合同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承担等问题。实践中由于缺乏明确界定,亦有称之为租赁的情形。

 

加油站的承包经营,指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加油站承包经营合同,约定发包人将加油站的经营管理权转让给承包人,由承包人负责被承包加油站的资产和资金管理、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采购、销售等日常经营管理事项。在这种模式下,原加油站企业主体和资质存续,承包人作为加油站的实际经营者存在。

 

在这种模式下,加油站的经营权全部或部分转移给承包人,但不存在加油站资产、股权或经营证照的变更。这种交易模式相对简单灵活,是目前市场上大量民营油站经营者采用的方式。但是,由于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在《民法典》合同编并无明文规定,因此,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容易在合同效力、对外责任主体等方面产生争议

 
 
 

 

 
 
 

五、司法拍卖

 

司法拍卖加油站,包括拍卖其房产、土地使用权、设备、经营许可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加油站的拍卖一般分为破产财产拍卖和司法强制拍卖。

 

破产财产拍卖,是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生效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指法院将破产程序中需要依法处分的加油站,依据债权人请求对外进行委托拍卖。

 

司法强制拍卖,是以生效判决或执行公证文书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为基础,以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执行法院为拍卖主体进行拍卖。加油站中含有财产权的特许经营权及其他特殊资质,也可以进行有价转让,成为民事执行对象进行强制拍卖。

 

加油站的司法拍卖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加油站起拍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则参照市价确定。对于加油站及其土地使用权、经营许可权等的拍卖,在拍卖三十日前将会进行公告。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实名交纳起拍价5%-20%范围内(具体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的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拍卖平台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成交后,由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生成确认书并公示。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应当在公告期限内支付剩余价款,公告期限一般为10-30日。

 
 
 

 

 
 
 

六、企业破产重整

 

破产重整,指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对于破产重整项目中的加油站,投资人可以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参与投资,取得加油站的经营权。

 

针对破产重整项目中的加油站,投资人可以先通过破产管理人取得目标公司的加油站基本资料,对加油站是否具有投资价值进行更准确的判断,而后再进行详尽的尽职调查。破产重整项目的尽职调查关注点主要有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债权审查结果、撤销权是否依法行使等内容。在尽职调查中,应当严格审查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的构成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以及破产管理人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是否会对加油站造成风险和损失。

 

完成对加油站的尽职调查后,投资人应制作针对加油站的初步投资方案,与破产管理人进行谈判,将重整计划提交债权人会议、出资人会议进行表决。在重整执行阶段,投资人需要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按时、足额提供承诺的资金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完成加油站的股权变更手续,以股东身份介入加油站的经营管理,以股东身份督促加油站严格执行重整计划,并在监督期内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加油站的财务情况。只有在重整计划全部执行完毕后,该民营加油站才可以免除被破产清算的风险而进入正常运营状态。

 
 
 

 

   在国家政策因素及市场经济大环境下,民营加油站成为成品油零售行业的重要主体已经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对民营企业来说,经营民营加油站机遇与挑战并存,在抓住机遇的同时,也应当注意预防投资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黄建峰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E:huang1@zhiyonglaw.com

 

 
 

浦娅宁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学生,即将赴香港大学深造,致用律师事务所1号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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